根据《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通报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的通知》、《佛山市环境保护局转发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当前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佛环函 〔2013〕937号)文件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确保环保信息公开重点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分解任务,落到实处
根据工作要求,立即制定《关于做好当前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工作的通知》(三环函〔2013〕201号),结合环保板块各部门工作职责,汇总整理了《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保)环境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及分工表》,包括推进空气质量和水质环境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推进污染减排信息公开、推进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等工作任务及分工,明确了具体要求,公布信息时限,要求各科室(站)按分工要求抓好落实,并11月11日前报送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同时,召集各科室(站)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召开工作会议,对照任务分工表,面对面梳理信息工作情况,对存在争议的信息内容,当场讨论研究,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了各项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设“污染源监管信息”专栏
我局积极主动与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信息科沟通,根据要求提交《网站问题修改表》,争取其协助在我局政务网站设立“污染源监管信息”专栏。目前,已按照工作有关要求,建成“污染源监管信息”专栏架构,设立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总量控制、污染防治等一级栏目7个,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清洁生产审核情况等二级栏目23个。同时,正抓紧录入各科室(站)递交的信息材料。
三、下一阶段工作
加强与上级部门和内部各科室(站)的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监管信息”的各项公开内容,根据工作实际情况,及时进行更新修改。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环境保护板块
2013年11月12日